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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更新时间:2006-07-14 00:00:00 点击数:51 来源:网络整理

  昨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玮、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傅希,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州人大民族委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有关决议决定的议案、州人大财经委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有关决议决定的议案》的审查报告,并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

  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李雄就即将召开的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出要求。李雄强调,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题较多,内容重要,各位组成人员和与会同志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要切实抓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扎实开展好专题询问,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记者陈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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