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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4毫米粗的保险丝自制2072颗气枪!
更新时间:2019-09-01 02:54:43 点击数:170 来源:网络整理

  家住梅县区丙村镇的男子蓝某璇时不时就会从网上购买商品,可今年3月,他在网购后,公安机关却找上了门!

  今年3月,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梅县区丙村镇蓝某璇从网上购买零配件,民警随即到其住家搜查,在蓝某璇住家三楼的一个房间内发现了带瞄准器的气枪、零配件及制作模具等一批、以及气枪2072颗。

  因涉嫌非法制造弹药罪,蓝某璇坐上了梅县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好端端的,蓝某璇为何要在家制造这么多的弹药呢?

  公诉人:自2015年开始,被告人蓝某璇先后多次从中华论坛网和淘宝网等网站购买零配件后自己组装,并用网上购买的4毫米粗的保险丝和定量裁剪刀等工具自制气枪铅弹,用于自己平时娱乐和山林打鸟。

  据被告人蓝某璇供述,自己在梅县区雁洋镇某工厂内从事模具和线切割的工作,平日里对于军事枪械方面的内容有着浓厚兴趣,是个不折不扣的“军事迷”。因此,被告人蓝某璇便通过论坛及淘宝网等平台浏览配件的信息,并通过论坛账号充值及支付宝直接转账的形式进行交易。买回配件后,再偷偷加工进行组装。

  公诉人:经射击实验,送检的弹形物装入送检的枪形物内,能顺利完成击发,弹丸枪口比动能为83.07焦耳/平方厘米,达到法庭科学鉴定致伤力判据标准。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蓝某璇表示认罪认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蓝某璇在住家利用网上购买的工具和保险丝,非法制造气枪铅弹2072颗,应当以非法制造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非法制造气枪铅弹达五百发以上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达两千五百发以上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在这也提醒大伙,有兴趣爱好没有错,但这兴趣爱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要知道,若是你制造的弹药一旦被他人获得利用,就有可能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都带来极大的危害。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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