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莱芜市供热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供暖中遇到的投诉与争议等市民关注的热点事宜,在该条例草案中都作出了详细规定。8月3日,记者获悉,公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悉,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莱芜市供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分六章,对供热的规划与建设、管理、设施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均作了详尽规定。广大市民可从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草案》原文。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将意见发送至;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传真号为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为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1036室,邮编为27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莱芜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